创业难,多歧路!拨云见日终有时,加盟博仁谱新曲……      我要加盟>>>
  一、博仁简介

  “北京睿智博仁教育科技中心”是从事心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政治、英语等统考专业课的考研辅导机构。由北京师范大学专家教授倡议共同创立,由入选《世界名人录》、《中国当代教育名人大辞典》、《中国高等教育专家名典》的国际著名教育家程爱理教授担任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做为教育部重要的参加命题单位,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中心凭借得天独厚的教育资源、科学的教学管理理念和优质的服务已得到了广大学员和客户的高度认可。是中国心理学、教育学、历史学考研辅导第一品牌,权威辅导基地。
  今天的博仁已从单一的组织教学服务发展到由客户服务部、教学服务部、心理咨询部、研发部、市场推广部等几个战略事业部的组织,并组建了自己研发队伍。审视博仁发展的总结,不断创新和对成果的追求是博仁成功的关键。
  2006年—2009年连续四年考研专业课辅班招生人数在同行业排名第一,博仁大多学员考入北大、北师大、南大等名校。蔡强北京大学第一,林田北京师范大学第二,柴黎林浙江大学第一,教育学徐帆北京师范大学第二,袁冬梅考取渤海大学第一,张田东南大学第一,陈姿颖重庆大学第一,历史学:栗河冰北大专业课第一,王勇南开大学第一……
  2007年1月博仁教育中心经教委提名被海淀区民政局、人事局评为“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
  2007年教师节前夕,负责教学服务的副主任孙啸海老师,由教委提名,被海淀区政府、海淀党委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
  博仁素以良好的口碑和信誉,权威的资料和师资、高质量的教学,人性化的管理和服务,被广大学员评为“最信得过、最值得上”的辅导班。
  博仁教育以“博学为仁,教育为本”的办学宗旨和“教育、研究服务于社会”的办学理念,立足教育,发展相关产业,为个人、企事单位提供培训、课题研究及专业知识、专家研究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等相关服务;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多元化发展之路,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

  二、加盟博仁的理由

  巨大的需求市场  高知名度的品牌  强大的师资阵容  优质到位的贴心支持
  根据目前考研市场,据专家预测,在诸多有利因素推动下,未来考研培训市场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保持高速增长。
  无需有任何顾虑,我们做您最强大的后盾。
  推广支持: 在对外推广产品的同时,我们为各级分销代理机构做整体的业务和形象宣传。
  技术支持: 专业的技术开发人员,网站后期的维护人员,为您的运营,排除了一切后顾之忧
  服务支持: 给每位代理商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和全方位相关项目的培训,包括:课程、售后服务培训等。
  盈利培训: 博仁将及时汇总各地代理商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并以电话或邮递的形式分享给不同区域代理商,促进大家的共同提高。

  三、加盟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向博仁教育提出书面申请,填报《代理机构审批登记表》,同时提交有关机构证明文件。
  2、考核:博仁教育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与申请单位就合作具体条款进行洽谈,达成一致意见。某些地区将采取招标的形式。
  3、认证:博仁教育对申请单位所在区域的市场运作能力、运作质量及运作效果进行评估后,确认申请单位达到代理机构设置要求的,与申请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并通知申请单位支付加盟费。
  4、授权:博仁教育对符合条件并在规定日期内交纳加盟费的机构,为其颁发统一的《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确定机构代码,编入博仁分校管理系统,并在博仁网站上公告。申请单位正式成为博仁教育授权代理机构。

  四、加盟伙伴申请资格应递交的相关资料

    申请成为代理机构的单位应按照博仁教育的规定缴纳代理机构加盟费,接受博仁教育的考评和年审。申请时,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完整填写代理机构审批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3、机构设置及业务经营情况介绍。(包括软硬件方面)。
  4、所选项目的区域推广计划、实施方案与保障措施。

  五、代理机构工作职责

  1、认可博仁,对所加盟的项目有深刻的理解和认同。
  2、接受和执行博仁制定的统一管理制度和办法,接受博仁的日常督察。
  3、积极开拓市场,逐步拓宽培训范围,按博仁提供的宣传资料样板,根据当地的情况开展相关市场公关和各种宣传活动,以扩大博仁及其推广的项目在本区域内的影响。
  4、为培训的顺利实施使用博仁指定的培训教材及师资。
  5、对报名学员资格文件进行审核,并建立《学员档案》。
  6、负责本地的市场调研工作,及时反馈与本项目相关的各项信息。
  7、积极参与博仁的有关活动,接待博仁的各种培训课程或会议。
  8、接受博仁组织的年度审核。
  9、承办博仁临时交办的,与项目相关的其它任务。

  六、总部支持

  1、业务平台支持:博仁将向代理机构提供服务、师资等全方位的支持。及时地把系列培训信息及课程派发给各代理机构。
  2、师资、课程及其他服务支持
  1)博仁的支持体系将快速解决代理机构遇到的师资、课程安排等方面的疑难,通常的方式有电子邮件支持、电话支持等。
  2)博仁的各种支持将具备超前性。
  3)通过相应机制的实施,建立当地市场、课程质量管理与总部支持的工作接口。
  4)通过博仁的网站提供最新的课程知识及相关专业资料。

  七、机构管理办法

    代理机构应积极努力开展工作,有责任维护博仁的声誉。
    对代理机构的设立和管理要求:
    1、代理机构设负责人和联系人各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应报博仁备案。
    2、代理机构与博仁签署协议书,各代理机构严格履行协议书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代理机构以博仁所授权的名义在所授权区域开展工作。
    4、代理机构应积极开展工作,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好招生工作。
    5、根据博仁授权原则,各代理机构可具体组织承办相关项目的招生、培训辅导;欲代理其他项目的代理机构,可向博仁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八、考评及年审

    博仁对代理机构的授权管理实行考评和年审制度。
    1、主要内容:博仁制定的相关规定的情况、宣传渠道和手段、培训效果等。对年审不合格的机构将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授权,并在有关媒体和网站上予以公示。
    2、考评周期为三个月,年审周期为一年。

  九、加盟方式:

    申请成为代理机构的单位应按照博仁教育的规定缴纳代理机构加盟费,接受博仁教育的考评和年审。申请时,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完整填写代理机构审批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3、机构设置及业务经营情况介绍。(包括软硬件方面)。
    4、所选项目的区域推广计划、实施方案与保障措施。

  十、代理招生方式

    通过贵网站宣传吸引用户网上报名
    ·报名并将款项交与博仁后,博仁为用户开通听课权限
    一、2010年代理招生保证金:
    为了贯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规范代理商的市场行为(如串货、私自降价销售、跨地区销售等),有效的考核、管理代理商,从而更好地保障双方的顺利合作,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对于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如未完成任务、擅自对产品降价销售、擅自跨地区销售、销售非通过合同约定方式取得的产品等,将按照规定扣除相应保证金。
    1. 一级城市代理商合同期内累计进货面值达到一定数额后,公司将对代理商进行折扣奖励
    2. 二级城市代理商合同期内累计进货面值达到一定数额后,公司将对代理商进行折扣奖励
  附则
    1.经博仁授权,实施开展相关项目招生、培训等业务的代理机构、合作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
    2.“博仁教育”拥有本办法修正和最终解释权。
    3.本办法自2009年11月1日起生效。

  十一、加盟审批登记表

加盟审批登记表


申请单位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申请加盟项目

 

申请开设城市

 






 

 

 






  本公司确认上述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授权贵公司依此作为加盟资格初步评估依据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北京博仁教育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此表填好加盖公章后,连同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社会办学或培训许可证复印件一同邮寄至:北京博仁教育电话:(01058808856   
  2、 博仁教育在审核期间有权要求申请单位进一步提供详细的文件材料,如需实地考察,将提前通知申请单位。
  3、为避免资源浪费及不良竞争,博仁教育将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质优先”的原则,限量设立代理机构。因此,符合资质条件的申请单位并不意味着都能入选,地理位置、人口比例、代理机构布局及市场运作能力等因素都是审核代理机构的重要依据。
  4、初审合格后,公司会与您在十个工作日内取得联系,进一步沟通合作事宜。
  5、本表中涉及到的所有信息仅为加盟资格审查参考用途,不会向第三方透露,如不符合加盟资格,恕不回复。

 

  十二、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相关项目加盟有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1003
    ·邮编:100875
    ·电话:010-58808856转806
    ·邮箱:zgm@boren.org.cn
    ·联系人:朱老师
    ·加盟项目:研究生考前培训:专业课(历史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课(政治、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