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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次以省政府名义发布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日期:2008-03-20] 来源:  作者: [字体: ]

  本报讯(记者/苏稻香 通讯员/杨绮薇)80年一遇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给大半个中国带来极大创伤。为了气象防灾减灾需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全社会的应急能力,近日,省政府把《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上升为政府预案,正式对全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布,要求各级政府认真组织实施。以省政府的名义发布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负责指挥协调全省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按有关规定,及时发布气象灾害信息;组织有关单位会商气象灾害发展趋势;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建立健全气象灾害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等。

  《预案》分别对热带气旋、暴雨、高温、寒冷、大雾、灰霾、干旱、道路结冰以及衍生或次生气象灾害,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级预警,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本文来源: 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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